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编办发[2012]5号
各县(市)区编委办、民政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在甬省部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11〕24号)和省编委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编办发〔2011〕3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域名适用范围和命名原则
(一)适用范围
“政务”域名适用于党政群机关等政务机构和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其范围包括:各级党委及其部门、人大、政府及其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承担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公益”域名适用于非营利性机构。其范围包括:承担行政职能以外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国际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性服务的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
(二)命名原则
以机构名称申请的,可以是主管机关批准的名称(包括全称和规范简称);以网站名称申请的,应基于其机构全称、规范简称进行申请,并与其职能范围、业务范围相符。现以宁波市人民政府举例如下:以单位全称申请的域名应为:宁波市人民政府.政务;以单位规范简称申请的域名应为:宁波人民政府.政务;以单位网站名称申请的域名可以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宁波市政府网.政务等。以上域名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申请多个。
二、注册程序
全市“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进行。在线申请的程序为:
(一)申请单位从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官方网站的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在线申请窗口,注册入口是: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英文域名www.chinagov.cn,中文域名: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
(二)申请单位选择所在区域后,按照网上说明,在线填写《注册用户表》、《域名注册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将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三)申请单位同级编委办登记管理机构,登陆域名注册官方网站,进入管理系统,对申请单位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的单位在收到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后,携带《域名注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资质证明原件,交同级编委办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纸质审核并办理缴费手续;其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交同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再交同级编委办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缴费手续。对初审未通过的单位,标注未通过原因,反馈申请单位。纸质材料由同级编委办登记管理机构存档备案。
(四)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确认申请和开通域名后,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通知申请单位。
对于未建立网站的成功注册单位,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可免费提供网络红页(免费“网络红页”服务电话:010-52035000)。浙江省测绘网络数据平台对成功注册单位进行空间定位,即时直观地反映单位职能、类别、绩效、所在区域等行业数据情况。
三、注册费用
申请单位域名注册起注年限为一年,一般五年以上为宜。域名注册按注册年限收取费用,注册单位可根据需要注册若干个域名,每个域名可一次性缴纳一至十年的域名运行费。域名注册系统对注册到期的单位将自动提示单位联系人进行续注册。初审通过的申请单位通过汇款、转账、网银交缴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根据中央编办确定的收费标准,域名注册费:政务域名300元/年∕个,公益域名200元/年∕个;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展支行,户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账号:0200 2530 0900 0019 602,传真:010-52035001、52035002),凭缴费回执单到同级编委办登记管理机构领取发票,也可到同级编委办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四、注册管理和服务
市编委办负责全市“政务”、“公益”中文域名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宣传。宁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益”域名的注册申请工作;负责市本级范围内的“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申请、审核及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域名注册的其他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编委办负责本地区“政务”、“公益”中文域名使用工作的组织、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本级范围内的“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申请、审核及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域名注册的其他相关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文域名使用工作的组织、宣传,并配合当地编委办申报、审核及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域名申请的具体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为确保提高我市中文域名注册率,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公益”中文域名采取集中注册方式进行。
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底前)。召开市县两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域名工作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注册阶段(6月底前)。以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为契机,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认真核实已注册机构的专用中文域名使用和年费缴纳情况,组织各级“政务”和“公益”机构进行集中注册,各级机构编制、民政部门做好专用中文域名申报、审核的相关工作。
(三)规范管理阶段(7月以后)各级机构编制、民政部门对专用中文域名注册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未注册机构尽快办理注册手续,做好专用中文域名推广使用和后续管理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建立“政务”、“公益”中文域名体系,是规范互联网中文域名使用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各级机构编制、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承担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的普及和应用,支持专用中文域名注册机构做好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宁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87115630,传真:87116175
电子邮件:lht-87186234@126.com
宁波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87222750,87213790
电子邮件:nbmgj@hotmail.com
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