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情况,根据区领导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编外用工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1、调查范围:区级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街道(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调查对象:上述单位中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含借用在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调查内容及截止时间
1、调查内容:主要包含聘用人数、学历、年龄、进入本单位方式、年收入、专业技术职务、经费形式等。
2、调查标准时间:2012年6月30日。
三、调查程序
1、用人单位自查。在2012年6月底前,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开展自查,同时填写《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情况调查明细表》(附件1)后报各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检查。各主管部门应在2012年7月中旬前,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2),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书面材料应包含编外人员使用的总体情况、进出机制、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办法、编外人员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加强管理的举措等内容)。
3、编制部门抽查。区编委办将在2012年8月份,由办领导带头,组织力量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并就有关情况作相关调查。
四、调查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特别是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抓好此项工作。
2、认真填写,按时报送。各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外用工要彻底摸清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同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其中汇总表、书面文字材料请各主管部门于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至区编办综合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7668180,传真:87356423,Email:chenlu626@163.com。
附件1:《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情况调查明细表》
附件2:《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情况调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