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6-07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奉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8号),设立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职责划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
2.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管理和协调的职责。
3.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市相关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建议和规划;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工作。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牵头负责对市级有关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组织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组织推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统计分析;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综合监督检查,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资质认定前的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先进技术推广和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组织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六)负责全市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的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再教育及注册管理服务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市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应急管理。
(九)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劳动工资、保密、档案、信访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制定落实机关规章制度,负责重要工作的检查督办;负责市安委办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报告;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行政执法的统计分析;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应诉;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联系并综合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织、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培训师资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再教育及注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综合监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全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职能;负责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初审、现场考核;负责同级投资部门核准或上级部门委托的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申报材料初步审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甲种经营许可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一、二类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危化品建设项目(国家、省、宁波市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上报;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考核、发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三类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和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的初审上报;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一科
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化工、医药行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研究起草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政策措施;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并组织参与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协助危化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单位和易制毒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备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工作;协调并参与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诚信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达标工作;协助开展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
(三)安全生产监督二科
负责实施矿山(采掘施工)、机械、轻工、电子、纺织(服装)、食品、建筑、建材、贸易、旅游等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研究起草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参与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协助矿山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的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价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达标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协助开展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有专门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发改、经信、公安、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国土资源、水利、农林、建设、环保、文化、卫生、工商、旅游、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行业和领域的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市安监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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