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编办“三个总量控制”推进机构编制科学管理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11-05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浙江宁波奉化编办结合工作实际,探索细化“总量控制”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模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党政群机关实有人数总量控制。按照2012年底的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总量,设定红线,实行总量控制。具体做法上,一是超编进人严格实行编委会审批的制度,加强控制;二是缺编单位进人原则上从超编单位调入,实现平衡;三是鼓励干部向镇(街道)基层部门流动,严控基层人员向党政群机关流动,扩充基层力量。截至2013年10月底,党政群机关人员总数减少了22名,实现了只减不增。
二、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数总量控制。为破除事业单位“多、小、散”等状况,实现资源整合,在全市事业单位总数控制基础上,细化到对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数的总量控制,要求各部门新设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撤一建一”的工作方法,并探索推进“综合设置”模式,以实现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总数不增加。如该市在新设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同时,将婚姻登记处、社团管理办进行整合,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总数不变;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统战服务中心,不仅承担了统战工作相关职能,还承担侨联、民宗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了多种职能的综合设置。
三、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实有人员数总量控制。除跨部门事业机构调整外,要求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总数和实有人员总数不得突破2012年底的统计数量,并灵活使用划转、核销、系统内部调节等方式减少人员和编制的增长。如该市社保卡中心、规划设计院新增编制时,都以系统内编制划转的方式进行解决,使部门下属事业编制总数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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