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情况核查的通知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3-22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奉化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08〕40号)、宁波市编委办《关于开展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甬编办发〔2012〕2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编外用工管理,拟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主要包括编外用工报批备案、经费使用、社会保障、经济待遇、招聘使用、日常管理等情况。
二、核查程序
1、由各单位开展编外用工自查工作,对编外用工做好清理规范,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编外用工汇总表及名册(见附件)。
2、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进行联合检查,对违反编外用工招聘、使用、管理规定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予以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相关事项
1、各主管部门于2013年4月10日之前将汇总表及名册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形式统一报送至市编委办机构编制科。
2、表格和市委办〔2008〕40号文件可从市编委办网站(http://fenghua.nbbb.gov.cn/)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电话:88588333,电子邮箱:28931596@qq.com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