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7-17
 

有年

关末

登实

记际

事情

项况

法人证书号

 133022700575

单位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和物业招投标管理,对物业公司实行资质审核、业务指导、业绩考核,开展物业服务政策的调研和制订,处理物业投诉等;负责全区物业经费核算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

    

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0911室

法定代表人

胡奎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10万元

              

   根据2013年度物业管理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技术专业人员的综合素养,5月15日,鄞州区住建局会同区质监分局组织召开2013年度第一期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议,专题就加强物业项目电梯安全管理进行培训。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总经理及工程技术负责人百余人参加。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鄞政发〔2013〕76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区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针对当前物业服务过程中业主普遍关心的问题,我局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业委会及物业企业代表在局七楼会议室召开物业工作座谈会。切实做好我区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7月9日下午,鄞州区物业行业迎评动员大会在局三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各物业服务企业总经理、区域经理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物管中心副主任胡奎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市、区迎检工作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并通报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3年版)》中对物业系统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鄞政发〔2013〕76号)文件相关配套细则的制定,8月1日上午,区住建局组织中河、钟公庙、首南、潘火的物业工作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和部分物业企业负责人在局十楼会议室召开物业工作座谈会。 8月2日,我区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物业管理工作,为推进质量新鄞州建设奠定基础。区领导毛春阳、沈剑波、吴柏宏、蒋明良、茅剑辉、王国定等出席会议。会议强调,全区物业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能,强化镇乡(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社区(村)主体作用,将物业管理职能纳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职责范围;坚持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有序运作,根据城乡物业项目类型,坚持分类实施、市场运作、稳步推进;强化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作用,明确权利和义务,引导业主共建宜居小区、共享品质生活。12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区住建局林子震副局长应邀出席,同时还有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街道(镇乡、南部商务区管委会)物业办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及社区居委会主任及社区物管站专职人员,业委会主任等三百余名人员参会。根据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设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账户的通知》(甬物发〔2012〕8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鄞州银行、农行鄞州银行、浦发鄞州支行、建行宁波百丈支行四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标银行应邀参会。会上,各银行积极献言献策,统一办理流程,提供便捷服务。这一专户的设立,将更好的维护广大业主利益,推动中修以下维修项目业务顺利开展。 

奖评

惩估

和情

有况

抗洪救灾先进集体

   联系人: 徐晶            联系电话:8741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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