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7-03
 

有年

关末

登实

记际

事情

项况

法人证书号

133022700358

单位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需盘活、调整的存储量土地进行收购,经营和管理政府回收的土地,储备土地资金测算,招商洽谈。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从金融机构取得土地收购资金,并进行使用管理。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

褚爱国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323万元

              

一、做好本职工作 (一)融资。作为政府的主要融资平台,至年底贷款总规模为15.5亿,垫付拆迁成本、前期政策处置费及各类借款金额近20亿元。 (二)收储。本年收储国有土地12宗,面积423亩,涉及收储资金4.816亿元。截止目前,结余储备土地1082亩。 (三)供地。全年累计供应(出让)国有建设用地184宗,面积5094亩,出让金合同金额119.93亿元。 (四)其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预测及入库工作,配合区工贸办做好东钱湖砖瓦厂地块的储备移交工作,配合市局做好高桥奶牛场地块及望江片区的资料收集、调处工作,配合局财务做好征地补偿款的调查、资金安排及下拨工作。 二、做好参谋工作 (一)积极应对各类调控政策,做好贯彻落实。一是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储备与融资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及时做好储备机构信息上报,加强与省厅、部工作联系,确保了第一批被列入全国储备机构名录;二是全面落实产业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优惠价供地”提出了优惠价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储备委员会集体会审制度。建议区政府完善区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调整了储备委员会成员名单,建议区政府出台区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了集体会审制度、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意见及出让建议价规定; 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集体会审制度、净地出让制度、房地产供应监管制度、产业用地投资协议制度、实地踏勘制度、交地制度、竞买人资格审查制度等七项制度,对征地补偿款未到位的不予出让、对拆迁未完成的不予出让、对不具备“三通一平”基本条件的不予出让、对涉耕土地未完成表土剥离的不予出让、对违法用地处罚未到位的不予出让、不符合部门技术规范要求的不予出让,做到工业用地 “净地”出让,经营性用地“熟地”出让。 

奖评

惩估

和情

有况

    联系人: 宋培华            联系电话:2885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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