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 关末 登实 记际 事情 项况 |
法人证书号 |
133022700452 |
单位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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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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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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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佳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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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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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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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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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区消保委有关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报告如下: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一)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全年共受理处理消费投诉95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其中仲裁10起,通过巡回法庭解决消费 纠纷5起,支持向法院起诉2起,调解重大消费纠纷案件5起。 (二)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是举办广场宣传活动;二是联合新闻媒体,开展“3•15”媒体宣传活动;三是发布《鄞州区2012年消费维权报告》;四是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强化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维权氛围。 (三)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消费教育和维权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聘请浙江万里学院大学生义工到辖区内的中小学给学生们授课,课题为“消费在你身边”;二是开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和法律法规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25次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和法律法规培训;三是免费发放消费维权报刊杂志,全区各级消保委结合开展维权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为各有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等单位免费订阅了100份《中国消费者报》、550份《中国消费者杂志》、250份《浙江消费杂志》,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一是组织维权义工开展针对医院使用“一次性延长管”的消费调查;二是联动开展关于网络购物、快递服务、家用电脑维修格式合同消费调查;三是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消费满意度调查;四是开展儿童用品消费体验;五是开展市、区二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评选区级消信单位62家,推荐市级消信单位21家。 (五)努力推进消费信用体系各项工作。及时推广和解平台,加强消保软件应用,在去年34家加入和解平台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52家企业加入和解平台,动员4家行业协会加入和解平台。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消保委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七)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区消保委于3月1日召开五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暨换届会议,会议通过四届消保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五届消保委领导机构。 二、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说明 我消保委属社会组织,无资质认可及职业许可证书 三、资产损益情况 我消保委2013年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年初数为69777.32万元,期末数为70393.68万元。 四、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消保委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五、涉及诉讼情况 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六、社会投诉情况 今年共接到消费者投诉969起,其中商品类投诉737起,我消保委系统已作出了相应的调解处理,消费者均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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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奖评 惩估 和情 有况 关 |
1、受奖惩情况:2013年1月23日被中消协授予中国消费者杂志社联办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1月5日被省消保委授予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1月15日被市消保委授予信用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先进单位、消费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2、有关评估情况:无。 |
联系人: 李丹 联系电话:88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