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 关末 登实 记际 事情 项况 |
法人证书号 |
133022700584 |
单位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薛家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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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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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薛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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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邵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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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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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1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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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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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2013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的效果。 2、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张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3、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在镇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获团体总分第4名;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践。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小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账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嗯哼标准。改进食堂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 二、不存在下列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末开展业务活动; 2、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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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奖评 惩估 和情 有况 关 |
我校被评为鄞州区学习型单位、区规范实验室、区书法特色学校。 我校被评为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我校被评为宁波市无烟单位、治安安全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 李清老师荣获全国书法教育名师。 李清老师的“浅谈小学硬笔与毛笔衔接教学中选帖问“论文获省三等奖。 张贤君老师的“此处无声胜有声--体态语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获区三等奖。 周薇老师获鄞州区科学小论文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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