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起草说明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6-05
 

 

一、起草背景
为抓紧组织实施经宁波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慈溪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整合后的机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组织起草了《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起草过程                   
《慈溪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经宁波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我办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三定”草案基础上,起草了《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多次沟通对接、修改完善。期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杰峰同志高度重视起草工作,并多次听取了起草过程中的汇报。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职责调整。主要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整合,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安全考核督查等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市政府和慈溪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职责;强化组织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推动建立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制度。
(二)关于主要职责。共列入17个方面的具体条款,主要是与国务院、省、宁波政府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相衔接,与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相衔接,与原“三定”规定需保留的职责相衔接。
(三)关于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主要职责,设置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食品综合协调和督查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企业和个私经济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质量与标准计量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等17个内设机构。
(四)关于人员编制。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36名,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14名,整合后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7名,精简3名。
(五)关于其他事项。一是规定了3个直属机构设置,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与其合署办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牌子)、市企业信用信息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办公室),并明确相应职责、所需人员和领导职数等。二是规定了派出机构设置,按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场监管所”,同时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工商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监督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监管所牌子,其中设在观海卫镇的称市场监督管理局观海卫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观海卫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观海卫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观海卫分局牌子),设在周巷镇的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巷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巷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周巷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巷分局牌子),设在龙山镇的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山分局(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山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山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山分局牌子),同时规定了管理体制、所需人员和领导职数。三是规定了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明确了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四是规定了与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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