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建设再出新招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1-29
 

 

为进一步规范余姚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近日,余姚市政府印发了《余姚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管理、编制管理、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检查与评估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共分五个部分,从内容上看,基本实现了“三个衔接”:
  一是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衔接。《宁波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机构管理、编制管理、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检查与评估等工作制度重新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为此,《办法》也相应就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明确,实现了上下一致。
  二是与严控机构编制精神相衔接。为贯彻落实严控机构编制的政策要求,《办法》明确,严格控制事业机构总量。新设事业单位按照“撤一建一”的要求;科学核定事业单位编制。国家、省、宁波市已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从紧从严核定;无定编标准的,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规模大小、杜会功能、服务范围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核定;从严从紧核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根据职责任务、编制员额等实际情况,从紧从严核定。
  三是与该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实践相衔接。《规定》将该市实际在执行的、各部门都认可的并经实践检验有成效的做法,如事业单位机构变更、编制动态调整、审批程序等工作机制,通过《办法》固定下来,为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规范性的政策依据,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规定》的出台,是该市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出了又一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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