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省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部署2015年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任务。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三个方面。
一、2014年全省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加强了对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府机构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控编减编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去年我省政府自身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把握“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重点环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时上网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省份,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兄弟省市的高度关注。李克强总理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编办专门在我省召开现场会,推广我省的经验做法,在全国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省级列入权力清单公布范围的42个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4236项(其中直接行使1973项,委托下放177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为主2078项,共性权力8项)。市一级部门保留行政权力4000项左右,县一级部门保留行政权力3800项左右。
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明确省政府部门主要职责543项,具体工作事项3941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边界划分的事项165项,编写职责分工案例165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55项,公共服务事项405项。市一级部门主要职责490项左右,具体工作事项2980项左右,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边界划分的事项120项左右,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50个左右,公共服务事项320项左右。县一级部门主要职责550项左右,具体工作事项2050项左右,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边界划分的事项30多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0个左右,公共服务事项160项左右。
(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扎实推进。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织开展了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本届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了3到5年内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等要求,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省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省政府工作部门由42个减少到40个,3个新组建部门的“三定”规定全部印发实施。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省“两办”印发了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省的改革部署,精心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目前,各市改革方案已经省里批准下发,多数市已开会部署实施;县级改革方案基本完成,已由各设区市报省备案同意。各地注重与省政府改革相衔接,从实际出发,整合了卫生、计生、外事、侨务等机构,市级机构平均减少2个,县级机构平均减少2-3个。舟山市、开化县等地突出本地特色,进一步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改革成效明显。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和省委提出“减合整强”的要求,扎实推进控编减编工作。省级机关除政法部门外,人员编制按照6%-10%的比例作了精简;省属事业单位除高校、医院外,人员编制按照10%的比例作了精简。市县事业编制除学校、医院和乡镇事业单位外,统一按照5%的比例精简后,上收到省,由省对市县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多数地方也参照省里的做法,不同程度地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作了精简。
(三)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工商、质监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统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全省市县两级工商、食药、质监等部门实行“二合一”或“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并按乡镇设置市场监管所,实现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形成了市县乡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整合了行政管理资源,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和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
(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顺利推进。针对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和执法缺位并存等问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改革研究,在总结衢州、义乌等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在嘉兴市和舟山市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重点探索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乡镇基层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的综合执法新路子。同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起草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提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
(五)机构编制管理上了新台阶。建立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专项管理制度。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扩大到62家。事业单位登记、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标识管理等工作顺利推进,完成全省3811个党政机关网站审核和挂标工作,以及35792个党政机关、公益机构的中文域名注册工作。支持相关重点领域改革发展,积极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省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协助海关加强监管力量等工作。
组织开展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结合按职数配备干部、巡视选人用人检查等工作,对市县机构编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比较彻底地摸清了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底数,纠正了一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全面启动省属高校、医院实名制工作,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数据库,基本建成了省市县三级联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认真抓好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案件办理工作,有重点地查处了部门条条干预市县机构编制事项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六)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编委办坚持业务和队伍两手抓,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重点工作实践,培养干部、锻炼干部,全省机构编制队伍的精神更加振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机构编制工作者埋头苦干、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编委办领导班子向一直以来重视机构编制工作的各级各部门领导、向全省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问题。比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体制机制问题还不够到位,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改革举措落地还需下很大功夫;严控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还没有很好破解,有效方法不多;机构编制管理还存在不规范的地方,违规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2015年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
2015年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六次全会全精神,坚持改革统领,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紧紧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为我省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依法构建政府职责体系。
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要求,重点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责任清单“强身”,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覆盖。去年6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省级部门权力清单时就提出,要把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扩大到中央垂直部门在浙单位(主要是行政机构),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去年,省里重点推进省市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今年,根据省政府要求,要抓紧把中央垂直部门在浙单位的“两单”工作开展起来。总的做法是参照去年全省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做法进行。中央垂直部门在市县的单位,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省编委办审核规范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这项工作安排在上半年进行,6月底前要上网公布。具体我们将发文部署。
二是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上线运行工作。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运行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要实现省市县所有行政权力事项上线运行,完善省市县一体化的行政权力事项库是重要基础。从各地公布的权力清单看,与省市县一体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年上半年,我们要继续做好权力清单的比对规范工作。请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县对口部门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的指导,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按时上线运行。各地要按照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进行调整规范。
三是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年,省里将研究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管理制度。各地要认真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的调整变化、机构的撤并、国家简政放权的推进等情况,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进行调整更新。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原则上要由各部门提出意见,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审核。其中,部门主要职责与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等内容,由各部门按照各级政府或编委批准的部门职责配置或调整方案提出意见,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调整;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以及部门具体工作事项或履职案例,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调整。我们将在适当时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省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检查,重点对不按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权力,不按责任清单规范履职等行为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推进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调研,在充分听取市县和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关于深化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的指导意见。总的考虑的是按照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对权力清单进行“瘦身”。一方面,我们重点要对去年清理时暂予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再清理,该取消的还是要坚决取消;另一方面,国家在简政放权中取消的,我们要及时跟上。同时,要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更新优化,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事时间,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结合简政放权,按照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的要求,对责任清单进行“强身”。要突出不同层级政府履职重点,及时充实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理顺工作新出现的职责交叉问题,丰富履职案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和流程标准;强化部门内部岗位责任制,促进建立常态化的履职监管机制。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要求,我们将在指导意见中予以明确。另外,围绕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的要求,我们将研究制定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通过规范部门职责配置与调整,加强职责分工协调和职责履行。
五是做好省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落实。根据《省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推进有关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省编委办将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地也要参照省里做法,制订市县政府转变职能3-5年工作计划,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二)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体系。
一是全面推行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今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之一。近日,省政府已印发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在市县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案,报省里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各地编委办要会同法制部门,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和改革推进工作,把工作抓实、抓细,对于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地能解决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研究解决落实;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省编委办报告。希望省级有关部门继续予以支持配合,指导市县做好职能划转和执法监管工作。
二是抓紧做好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各地要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把机构改革与简政放权、推动重要领域职能调整、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等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的督促指导,做好改革方案催报、审核、审批工作,确保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省编委办将适时对市县政府改革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和总结。
三是统筹推进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工作。围绕服务实施“国家战略举措”,做好相关体制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推进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省以下统一管理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的机构编制问题,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配合审计部门抓好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研究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办法。加强对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的跟踪指导,做好开发区整合提升的有关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公共服务事业发展。
一是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民办事业单位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今年要在总结部分市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开这项工作。力争通过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登记制度,为体制内、外事业单位发展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充分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活力,满足公共服务多样化的需要。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公示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执行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管。建设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高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共享度,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等工作。
二是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深入分析省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具体社会功能,推进机构编制的细分管理。根据中央关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的精神,探索开展省属高校、医院事业编制备案工作。今年各地要在省里统一部署下,有计划地推进高校、医院事业编制的备案制管理工作。
三是推进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各地要在控编减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整合,切实解决事业规模小、力量分散 、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重点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基层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等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范围。认真做好教育、文化、医疗等行业体制改革中相关事业单位同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组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工作。
(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继续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减有增、分级负责的原则,守住总量底线,创新管理思路和办法,真正把机构编制这一重要执政资源管好用活。
一是认真做好控编减编工作。严格控制新设机构和新增各类编制,加强领导职数管理,从严核定领导职数。加强全省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的管理,建立全省事业编制宏观调控机制。认真执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专项管理制度,落实分级管理责任,严格控制参公事业编制。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编制“红线”意识,坚持从严从紧从实,动真碰硬查处典型案件。加强教育,强化预防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和威慑力。严肃整治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建立机构编制问责制度。开展条条干预专项检查。结合巡视、审计等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检查,坚决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清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吃空饷”、编外用人等专项工作。
三是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全覆盖。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完成省属高校、医院实名制数据建库工作。完善实名制管理配套制度。按照省“两办”关于开展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各部门和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调配和招录(聘)工作人员,都要事先提出用编计划,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省级各部门和单位请在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编制使用计划报给我们,经核准后方可使用。情况确实特殊的,也可临时提出申请。各地要认真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人员增减变化的,要及时办理出入编手续,确保实名制数据库数据的准确完整。省级部门(单位)的人员出入编手续,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向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目前,出入编的多数手续可通过实名制系统在网上申报,我们在网上进行审核确认。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包括内部的岗位调整、职务变动等,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办理出入编手续或实名制信息更新。这是一项比较具体的工作,请省级各部门予以重视支持,落实固定的人员,做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出入编和实名制数据更新维护等工作。今年适当时候我们将组织开展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检查验收工作。
四是管住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要坚持向深化改革要编制,通过简政放权、减少职责、减少机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等,收回编制统筹使用,凡是通过购买服务等办法能解决的不再增编。要坚持向管理创新要编制,在总量内动态调剂、有保有压,优化机构编制资源结构,特别是对一些用编大户,要重点分析,研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内部挖潜办法。要坚持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通过电子政务等科技手段,减少人力资源使用量,把腾出来的编制用到需要的地方。
三、不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任务艰巨复杂,如何去适应,如何去攻克难关,是摆在各级编委办面前的重大挑战。各级编委办要在转变工作观念、转变工作重心、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这“四转”上下功夫、见成效,使其成为抓工作带队伍的思想自觉和强大动力。
一是勇于担当。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既牵涉部门权力格局的深刻调整,又关系社会公众的实际利益,需要直接面对和处理矛盾,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我们要从对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出发,去考虑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配备机构编制等事项,只要是科学合理的、符合发展需求的,都要义不容辞做好。要突破阻力、强力推进,确保任务落实不拖延不走样。在减权放权、减职责交叉、减机构编制等方面,要勇当“剪刀手”,冲破利益藩篱,大刀阔斧推进。
二是大胆创新。随着形势变化,编办工作的重心和内容与过去相比都有很大不同。做好这些工作,需要解放思想,善谋善思,勇于打破老框框,多出新招实招管用的招。要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制约发展,什么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特殊背景和内在原因,找准症结和突破口,利用我们的优势和特长,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形成有特色的成果。
三是强化服务。机构编制部门肩负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和国家行政资源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什么、各级党委政府关注什么,主动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安排,放到大局中去推动、去落实,紧紧围绕大局,始终服务大局,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部门、为群众着想,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