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基于一窗受理和数据共享”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持续推进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加快整合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的“业务流”和“信息流”,不断完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网上办”“就近办”的具体路径,努力实现全市域范围内“全城通办”。2017年底前,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及办件量取得实质性突破。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出发,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材料、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标准规范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各级各部门对外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要达到办事事项总数的80%以上;对外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办件量,要达到全部办件量的80%以上。
——推进“一窗受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整体政府”理念,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模式,推进受理和办理相分离、办理和监督评价相分离,强化部门之间的流程再造,实现政务办事从“跑部门”向“跑政府”转变。
——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取得实质性突破。从群众和企业办事角度出发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一件事情”,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建立“一件事情”联合审批服务全流程配套规则,做到审批服务“一套标准”、行业发展“一个规范”。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进统一受理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全面汇聚政府数据,实现数据资源的多渠道、多方式共享利用;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围绕市场准入、便民服务和投资项目等办件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采取联合审批、集成服务的方式,深入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和企业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助推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推进改革向基层延伸取得实质性突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作用,使其成为数字化背景下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架构,成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落地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宁波样板”。
二、进一步明确“最多跑一次”改革具体任务
(一)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比对规范和动态调整工作。按照依法、减权、规范的原则,对照省级部门制定的《系统指导目录》以及本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及时对我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进行比对规范和动态调整,做到事项名称一致,事项数量基本一致,办事流程基本一致,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前获得明确预期。梳理公布乡镇(街道)“最多跑一次”事项,将能够下沉的办理事项尽可能地纳入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延伸至村(社区)。对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经审核后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2.加快落实“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要求。坚持从方便办事、提高效率出发,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减办事期限。对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能通过个人现有证明来证明的、凡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各类证明和手续一律取消。
3.优化或重新修订单个事项办理标准。优化单个事项办理标准,并逐一编制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受理标准和容缺标准。统一规范全市各级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指南要素,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取消兜底条款和模糊性规定,对于需要填报的材料,必须提供参考样本。同步调整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办事指南和统一政务咨询举报平台知识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完全一致。
4.梳理公布“全城通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对群众和企业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批次公布“全城通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推行“就近就便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模式,努力实现“全城通办”。
5.深度梳理规范“一件事情”事项清单。按照对“一件事情”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则明确牵头部门,做好“一件事情”审批服务流程的简化优化和“一窗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并拓展行业联合审批标准,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模式,完善已试点的28类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和机制,继续拓展民办医疗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副食品商店等行业的联合审批标准范围。
(二)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及配套制度体系建设
1.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对各部门进驻人员的统一领导制度,加强日常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平台作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处(科)室要成建制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力争做到中心以外无“权力”。涉及到联办事项的相关部门审批人员必须集中办公。统一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作模式、管理机制,尽可能做到无差异化服务。
2.逐步推进“受办分离”。完善各综合受理区功能设置,由牵头部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编制实施相关权力运行规程。按照“受理与办理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分离”的要求,对咨询、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前后台衔接、出件五个环节的流程和组织运作方式进行优化。以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等量大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为突破口,强化“一窗受理”工作指导,真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3.推进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委托窗口直接办理。对部分办理数量少、业务相对简单、办件频率低和能现场即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在不改变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和合法性审查,通过签订委托协议书的方式将相关事项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各办理区牵头部门进行窗口办理,进一步提高“一窗受理”现场办结的比例。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审批服务事项的内容在所在机关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告。
4.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地方标准体系有关规范要求,围绕硬件设施标准化、人力资源标准化、服务受理标准化、自助办理标准化、服务指南标准化、监督考核标准化和电子归档标准化等方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政务办事配套制度体系,包括信息公开、一窗受理、首问负责、顶岗补位、限时办结、否决事项报告备案、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文明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代理代办、证照联办等14项制度。
5.加快完善办事咨询服务体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建立综合咨询服务的组织运行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的咨询服务。各级各部门应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咨询服务的渠道和机制,积极解答办事群众和企业咨询。大力推进覆盖电话、网络、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的咨询解答和预约办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咨询预约的知晓率、便利度和准确性。
6.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依托乡镇(街道)“四个平台”,按照多点办理、就近能办、全城通办的要求,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和村(社区)服务点。依托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服务体系,同时借助金融网点、4S店等商业性社会机构,采取委托办理等方式,实现群众“家门口办事”。加快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地铁站等公众场所,以及有一定规模的居民小区等合理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机,提高自助服务的覆盖面。同时,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开发上线,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标准化、集成化、智慧化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1.全面应用“统一受理”平台。加快部门业务系统改造,明确“统一受理”平台是全市办事服务线上线下唯一受理入口,实现“统一受理”平台受理、部门业务系统办理。在此基础上,推动各部门依托“统一受理”平台开展协同审批、并联审批、联动审批、联合踏勘等工作,全面整合和优化政府权力运行“信息流”。全面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前台综合受理、市县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在乡镇(街道)受理或办理,真正使基层群众享受改革成果。
2.着力打通“信息孤岛”。加快部门业务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的对接,根据办件量居前100的事项清单,形成我市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清单,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数据互通、表单连通、业务流通,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各部门要制定本单位系统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整合现有分散、独立的自建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必须整合到位。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审批类或行政执法类信息化系统,统一使用市级已建的成熟平台,杜绝新的“信息孤岛”产生。
3.深化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全市一体化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利用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移动客户端办理。不断完善我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体系,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立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应用支撑体系,市县两级非涉密办事事项都应开通网上申报渠道。拓展统一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全面推广网上全程电子化表格应用,通过“一表式”填报、一套材料上传、全程数据共享等便捷化体验,提高群众网上申报比率。
4.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在全省“1253”公共数据共享体系总体框架下,梳理确认数据共享需求,完成市、县“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串梳理。理清各部门、各层级数据开发共享责任,全面开展“最多跑一次”事项相关数据资源的共享应用试点,实现“一次填报、大家共享”“一处变更、全网更新”和“一个数据用到底”。根据省部署要求,已有自建的数据交换系统全部接入省公共数据交换平台,编制完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形成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对通过数据共享、系统联通实现事项办理材料精简的数据材料,要提交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对外公开。
(四)推进重点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1.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精神,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的标准和要求,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及简化优化工作,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规范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深入推进涉政中介机构改革。根据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标准地”制度,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制度。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整合建设、消防、人防、气象等审查环节,切实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2.持续推进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多证合一”的有关改革部署和省工商局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浙工商企〔2017〕12号)精神,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联合审批、证照联办”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深化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发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综合受理平台,实现交易、登记、税收数据整合和实时共享、业务互通,做到“异地能受理、属地能办理、数据能推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统一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理、税收审核等标准,并明晰有关法律责任,实行交易、登记、税收“一站式”服务,将外部工作环节隐化为内部流程,切实为群众带来便利。
(五)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1.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托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建立“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保、文化等领域梳理公布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细则,依法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随机抽查管理系统。
2.推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应用。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强化“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投诉举报功能,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运行和督办联动机制,推进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等有效衔接。推广应用省统一平台手机APP和公众微信号,以回访核实和满意度评价为抓手,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的服务。
3.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将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流程,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精准服务。
(六)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任务及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市、区县(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宁波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各区县(市)政府要抓紧落实常务副区县(市)长兼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或党委书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解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重构办事流程等改革重点难点问题。
2.完善工作落实制度。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网络,强化协调沟通机制。市和区县(市)之间、各部门之间要做到上下联动、横向互通、信息共享。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人员力量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抽调熟悉行政体制改革、审批业务、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集中精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间表,挂图作战。相关涉改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主动研究协调,积极解决制约“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问题。
3.加强人员培训。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加快推进窗口受理人员从“单一受理”向“综合受理”转变,后台办理人员从“单一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按照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基层网格员从“单一网格员”向“全科网格员”转变。同时,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审批处(科)室负责人、审批代办员等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办事效率和能力素养,切实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力量保障工作。
4.强化督查评估及整改提升。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第三方评估,市政府已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考核范围。省、市改革办将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分阶段对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省、市专项督查,以及人大、政协、纪委、审计、统计等单位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的,视情启动问责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1.宁波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责任分解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