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7日
宁波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全市推进“六争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5号)要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延伸,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让群众就医“少跑路”“不跑路”“就近跑”为目标,以改善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和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从群众就医“关键小事”做起,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绩效,力争到2020年,形成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医院窗口服务流程,优化挂号付费取药服务。进一步提高实名制挂号就诊率,完善宁波市公众健康服务平台,整合打通各类预约服务终端,实现号源共享。逐步增加网上预约号源比例,优先向下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积极推广分时段预约挂号,强化预约诊疗引导,开展区域导诊服务。探索开展专家团队层级预约,提高专家资源利用率。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银联、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医疗机构合作,推动医疗费用自助结算、诊间结算和移动终端结算。在开展第三方自助支付服务的基础上,探索诊间免密“快捷支付”和“信用支付”方式,推广“先就诊、后付费”就医模式。扩大宁波市居民健康卡的使用范围,发挥其在实名就诊、金融服务、健康档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行设立一站式专科(病)诊疗中心。推进医院门诊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做到门诊取药随到随取。
(二)改进辅助诊断服务方式,优化检查检验服务。全面加强区域医学影像、检验、心电、病理等共享中心建设,以区县(市)为单位实现各类共享中心全覆盖。全面推行影像上云,方便居民查阅,建设全市统一的区域云影像平台。推行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逐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互认和共享使用,减少重复检查检验。全面提供检查检验结果网上查询、移动推送、短信提醒等服务。推广预约检查服务,通过诊间预约、集中统一预约、分时段预约,为患者统筹安排各类检查。推进择期手术患者住院前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医保结算,提高病床周转率。
(三)丰富住院服务内容,优化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区县(市)级以上医院要设置入院准备平台,为患者提供床位预约、入院缴费、入院前检查检验预约等一站式服务。提供出院病区服务,不出病区为患者提供床边结算、自助结算及发票打印等出院手续办理服务。在医院和医联体、医共体内,逐步建立统一的住院床位池,打破病区和院区界限,统筹管理和调剂使用床位,缩短患者住院等待时间。推行多学科诊疗服务模式,为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患者提供综合诊疗服务。
(四)推广日间服务模式,优化日间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三甲医院要积极开展日间手术,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手术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化疗、新生儿蓝光照射治疗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随访等后续服务。完善日间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五)推行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工作,优化便民惠民服务。推广医务社工服务,明确承担医务社工工作的部门,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支持服务。推广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为患者提供志愿服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自觉遵守《宁波市医疗单位文明行为规范》,提供优质规范服务。设置综合服务平台,为患者提供轮椅等租借、小件物品寄存、病历复印、相关证明审核盖章、医保政策咨询等服务。设置投诉沟通平台,提供医疗投诉、纠纷咨询等医患服务,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宁波解法”。通过市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健康宁波微信公众号、医院APP等途径提供医院介绍、科室设置、健康讲座、专家介绍、停车位告示等信息推送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信誉公示平台,引导群众安全就医。加强和规范医院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
(六)构建综合救治体系,优化重大急性病患者救治服务。二甲以上综合医院、相关专科医院要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统筹协调医院内部各中心相关专业,为中风、心肌梗塞、外伤和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等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院前急救机构与各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七)做实慢性病患者服务工作,优化联合诊疗服务。依托医联体、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在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阻肺、恶性肿瘤等为重点,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和康复(安宁)病房,探索在上级专科医生指导下的联合诊疗模式。逐步推进县域用药目录统一(抗菌药物除外)、采购配送统一,提高用药匹配度,方便群众就近配药。实施慢性病连续处方制度,为规定病种的慢性病患者开具连续处方,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最长放宽至12周,探索慢性病连续处方药品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配送试点。积极推广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到家服务。
(八)加强母子健康管理,优化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优化整合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资源,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并逐步实现电子化。推进“互联网+母子健康”全程管理服务新模式,打造智能化、全流程的母子健康移动服务平台,提供生育登记、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生殖保健、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服务。
(九)强化家庭医生制度建设,优化基层首诊转诊服务。依托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通过上级医生“传帮带”,加快提升家庭医生医疗服务能力,吸引群众基层首诊。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APP)、电话等方式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互信互动关系。家庭医生要为有需要的接诊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转诊服务,促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转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秩序。推行重点人群居家医疗服务,为失能、半失能等行动不便人群或确有困难患者提供上门巡诊、药品配送、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并完善相关医保支付政策。推行医保门诊按人头付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改革试点,逐步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维护、医药费用控制和卫生资源调配的“守门人”。
(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优化看病就医服务。利用市卫生数据中心启动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互通共享,逐步整合或联通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健康服务体系。以“互联网+”为手段,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做好宁波云医院平台接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开展互联网医疗、协同医疗以及药品配送上门等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依托宁波云医院平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并提供服务。扩大远程病理、远程超声等应用范围,提高优质资源利用率。扩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应用可穿戴设备为签约服务患者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改善后勤服务管理,实现配药发药、内部物流、后勤保障、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撬动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突破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行动方案。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政策协同、投入保障和工作对接,强化评价督导,共同推动方案落地。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按照“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决策部署,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医务人员人事薪酬等改革,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不断发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保障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