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编办“三统一”策略破解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管理“三多”痼疾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7-09
 

 

针对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管理中存在的岗位多样、政出多门、管理多元等现象,余姚市编办结合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清理规范方案,打好范围统一、员额核定方式统一、制度统一“三张牌”,有效破解基层政府编外用工“三多”痼疾。
一是统一编外用工范围。在前期收集、核实人员信息的基础上,该办对乡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各类编外辅助人员的岗位种类、配备依据、用工形式、日常管理模式、经费来源、工资福利待遇水平等进行梳理分析,将仅发放误工补贴的人员、非乡镇(街道)直接聘用员工、禁毒社工、后勤服务人员等不再归入编外用工范畴,同时,将流动人口协管、综合执法协管等18类人员纳入编外用工管理范畴,统一口径,准确界定人员基数。
二是统一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按照2016年底乡镇(街道)编外用工实有人数(暂停通知下发前)总体精简一定比例的原则,以专项控制数和综合控制数相结合的方式,重新核定乡镇(街道)编外用工控制数。其中专项控制数以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出台的人员配备政策文件或人员配备标准为基本参考依据进行核定,综合控制数按乡镇(街道)总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予以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重新核定后,纳入控制数管理的各类人员统称为乡镇(街道)编外用工。
三是统一编外用工管理政策。制定统一的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规范基层政府编外用工的聘用、流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经费总量控制、人员规模控制、日常管理等行为。同时,将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和审计范畴,将编外用工规范管理的理念贯穿于招聘、使用、考核、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确定、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编外用工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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