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编办出台管理基层政府编外用工“一方案一办法”
针对乡镇(街道)编外人员管理中存在的用工政策多、用工岗位多、管理主体多等问题,浙江宁波余姚市编办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余姚市乡镇(街道)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和《余姚市乡镇(街道)编制外用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两套措施,旨在“治愈”基层政府编外用工“三多”痼疾。
一是明确编外人员范围。该办对乡镇(街道)现有各类编外人员的管理体制、岗位性质、工作内容、经费列支渠道等全面梳理分析,明确将机关辅助、流动人口综管、综合执法等14类岗位的编外人员纳入编外用工范围,同时,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机关后勤服务和季节性临时用工等6类人员暂不纳入编外用工范围,公安特勤、禁毒社工、社区矫正协管等3类人员实行市级有关部门为主管理,也暂不纳入乡镇(街道)编外用工范围。
二是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按照2016年底乡镇(街道)编外用工实有人数总体精减一定比例的原则,通过专项编外人员单独核定控制数和按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数的一定比例核定控制数相结合的办法,分街道和省级中心镇、山区乡镇,以及其他平原镇3类分别进行测算,重新核定各乡镇(街道)编外用工控制数。控制数重新核定后,该办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现有各类编外人员对照标准进行清理规范,对于实有人员超出控制数的,要停止新进人员并制定消化方案。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统一的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规范编外用工的聘用、流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经费总量控制、人员规模控制、日常管理等行为;制定清理规范方案,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等内容,同时,将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和审计范畴,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编外用工规范管理水平。
四是鼓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乡镇(街道)的一般编外用工使用,提倡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对乡镇(街道)机关环卫保洁、食堂、门卫等,实行社会化服务模式;对乡镇(街道)技术性、辅助性服务,可由市场或社会组织提供的,实行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