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首试部分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9-27
 

   近年来,人才不足已成为制约该县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的一大瓶颈,现行的医院编制实行单一审批制管理模式,使不少医院面临“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和“招聘人才身份难解决”等问题。为此,县编委办积极探索编制管理新模式,对县中医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试水”编制备案制管理。此次,该县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范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县级公立医院。在试行编制备案制期间,公立医院的人员编制分审批编制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两部分管理,报备员额采取“一院一定”的办法,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先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提出确定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的方案,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发文执行。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每减少原审批编制内工作人员1名,收回审批编制1名,同时增加1名报备员额。收回的审批编制暂时冻结使用,计入待分配栏目,继续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统计。这标志着该县已启动实施对县级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工作,将有效缓解人才引进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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