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用好“三心”打造“三定”
发布处室: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3-20
 机构改革转入“三定”制定阶段以来,鄞州区着力用好“三心”,通过悉心指导、耐心协调、精心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部门“三定”工作。 一是悉心规范指导,高点起步形成优质草案。专门研究制定了《“三定”工作程序》、《起草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的有关技术性规范》、《区级部门报送“三定”规定草案的有关要求》、《区级部门报送“三定”规定草案相关材料》《“三定”参考模板》等文稿,作为部门“三定”工作的指导材料,及时召开业务培训会,面向各部门具体执笔人,详细讲解“三定”制定工作内容、程序、要求、注意事项等。并专门开通线上“三定”工作交流群,随时解疑答惑。同时,全员参与,组成6个工作联络组,针对不同部门,开展一对一定向指导,确保“三定”草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耐心“穿针引线”,居间协调明确职责边界。针对“三定”制定过程中相关职责存在分歧或者争议的,制定出台了《机构改革期间部门职责争议协商协调办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部门协商、区分管领导协调、区委副书记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协调、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会议研究决定等方式,化解分歧、达成共识。同时,编办在深入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当好“老娘舅”,通过电话沟通、当面协商或专题协调“三方会谈”等方式,及时高效处理区级各党政部门在“三定”过程中出现的职责争议,确保“三定”工作及时顺利推进。 三是精心审核把关,字斟句酌完成“三定”规定。部门“三定”草案上交后,6个工作联络组按照职责分工,按照“以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照省、市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与原有“三定”规定相衔接”的要求,逐条逐项、逐字逐句比对审核,从内容、数字、文字表述、格式等方面全面审核。并采取各组交叉互审、办领导复审的方式,进一步把关。同时,按照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区委办公室法治科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一重一重审、一关一关过,确保快速度、高质量做好“三定”制定工作,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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