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法治海曙建设,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海曙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决定在全办集中开展2020年度法治海曙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设跟高水平法治宁波等目标,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和宁波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工作成果,集中开展2020年度法治海曙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
集中宣传活动安排在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其中12月为重点。
三、活动形式
强化办内学习宣传教育、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和相关部门(单位)广泛宣传教育,并保持电话(微信和短信)沟通联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宣传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宁波
五、宣传内容
(一)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条例》列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对照《条例》梳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配套政策。在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等各类组织培训中融入普法宣传教育。
(二)强化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讲座、读书会等法治学习,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三)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微信、网站上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国家宪法日”等载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