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仑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意见、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等。区教育局综合科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事务。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三、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四)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区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协调全区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七)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综合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校长、园长)的培训。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出国留学人员等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协助做好汉语言国际推广。
(十)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本局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区委关于建设“清廉北仑”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四、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安全审计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后勤、文书档案、保密、机关财务、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起草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应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发事件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消防、食品安全、疾病预防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团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牵头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上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申报及辅导工作。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指导学校统战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管理、指导教师编制、师德师风、待遇保障、职称评聘、保障奖励等工作。指导教育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承担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学、课程和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负责普通高中和义务段学校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学校团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劳动、科普、信息技术、国防和民族教育工作,并拟订实施相关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统筹实施教育对外开放,负责国际学校和外籍学生的管理,负责教育出访团组计划编制、审核和组织工作。
(四)职成学前教育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规划、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指导、协调中等职校的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统筹推进幼儿园教学、课程和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承担全区终身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工作,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拟订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牵头协调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指导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挂会计核算分中心牌子)。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管理和教育收费工作。指导并监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财务管理、经费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指导学校后勤管理。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装备经费的安排和监管。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