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0-02-12
 

一、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委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计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提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指导、申报。指导推进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培育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企业服务工作。

(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数字产业化。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工业领域大数据应用。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组织推进全区信息化发展。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五)加强企业培育。培育发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指导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

(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促进产融结合。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发展动态分析。

(七)指导和培育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提出园区布局规划,对园区发展进行指导和评价。

(八)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低散乱”企业整治、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等工作,指导工业节能。

(九)组织实施服务型制造、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十)指导工业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一)指导协调有关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经济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时尚产业等领域人才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绿色石化、汽车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和软件等产业。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建设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制造强区。

2.强化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关注行业和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推进全区信息化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等信息化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人事、后勤、宣传、督查、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年度工业经济目标和计划,分解落实工业经济目标,负责制定工业经济运行考核办法,监督和指导街道的工业经济发展工作。实施企业培育计划,组织开展首台套装备、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等申报工作。协调开展企业降本减负工作,负责稳增促调资金发放工作。协调开展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军民融合示范申报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三)投资服务科。负责拟订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和投资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开展智能化诊断活动,指导企业开展智能改造。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技改项目资金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项目核准备案,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协调开展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和项目服务工作,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

(四)产业发展科。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统筹推进小微企业整合专项工作,指导开展旧工业厂区改造,负责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等工作。承担省、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培育中小企业发展梯队,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区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人才的综合管理,负责上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申报及辅导工作。

(五)数字和信息化科。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数字经济相关工作。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指导“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培育。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协调无线城市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指导开展“企业上云”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物联网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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