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0-02-12
 

一、北仑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二、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组织拟订全区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五)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六)组织拟订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区牵头工作。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建立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机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交办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宁波和健康北仑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负责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区卫生健康局在抽样检验中发现餐具、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医助等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卫生信息中心牌子)。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新闻、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推进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承担机关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医改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健康北仑建设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推进全区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管理和绩效考核。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四)规划财务审计科(挂会计核算分中心牌子)。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

(五)医政与科教科(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和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医疗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管。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献血管理、医务社工、院前急救等工作。负责行业作风建设,承担对口支援、区域合作、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继承、传播、发展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卫监疾控科(挂卫生应急科牌子)。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评价。承担全区职业健康管理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牵头工作。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爱国卫生等卫生监督检查。

(七)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科(挂老龄健康科牌子)。组织拟订全区医养结合和妇幼卫生健康的政策、标准、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