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区信访局)是区委区政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为正局级。
二、区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文件,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街道和有关区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跨街道、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组织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去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五)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追究责任和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文件的建议。
(六)负责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承担区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八)负责信访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区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政策文件、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等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
(二)接访科。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信件,以及上级机关及区委、区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各类信件。协调指导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承担群众到区委、区政府来访接待和办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接待群众工作。协调落实来区去市赴省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应急处置。协调处置区内及周边地区重大活动期间劝返工作。负责区领导定期接访和下访安排。负责上访形势分析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指导全区来访接待业务。做好与省、市信访局驻京工作组的联系,负责全区赴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和劝返工作。指导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三)督查复查科。负责督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重要信访件。负责督查上级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负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负责具体办理区政府的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办理经复核终结的信访事项的备案和终结工作。负责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听证。指导全区信访督查复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