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审批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或其他要求 | 较优化前 减少材料份数 |
1 | 关于要求增加xx单位人员编制的请示 | PDF电子版 | 1 | |
2 | 关于要求增加xx单位人员编制的有关依据材料 | PDF电子版 | 1 |
二、经办依据
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9号)
三、申请办事对象:市直各单位(部门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申报)
四、受理机构:市委编办
五、业务经办处室:市委编办行政处或事业处
六、决定机构:市委编委(市属事业单位增加3名及以下事业编制由市委编办审批)
七、办结时限(或承诺时限)
收到财政局等协同部门反馈意见后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出审核意见或办结
八、结果送达方式:公文交换(邮寄送达)
九、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9楼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关于要求增加xx单位人员编制的请示
市委编委:
为贯彻落实……,现要求增加人员编制,具体情况请示如下: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阐明单位的类别、规格、人员编制情况等)
增加编制的要求和理由
(阐明加人员编制的数量、经费保障形式和编制来源、增加编制的理由和依据等)
特此请示(函达),请予批准。
xxx
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机关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审批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