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委编办“四个一”促编外用工管理规范效益提升
 发布日期:2020-08-13
 

宁波市镇海区委编办通过一套流程、一个机制、一个系统和一项考核,有效促进编外用工规范管理,提升编外用工使用效益。

一、整合“一套流程”,全链条提升审批效率。一是管理一个目标统筹。编外用工管理的总目标是严控总量、提高效益,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各司其职、协同管理。二是审批一个口子受理。镇海区委编办设立专门机构,具体履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总量控制、统一受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等职责,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并联审核编外用工岗位指标、岗位设置、经费来源、保障模式和绩效考核结果等。大幅精减办事材料,将原来需提交的4份材料精简压缩成为现在的1份申请材料,并可通过“镇海区协同办公系统”网上一次办理。三是招录一套体系实现。各单位在核准指标内新招录编外用工,可委托经过区级公开招标确定的定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用人单位需求,按统一的考评体系和程序进行招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并在1个月内将劳务派遣合同交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委编办存档或备案,整个编外用工招录时间大大缩短,用人单位做到“一次不用跑”。

二、创新“一个机制”,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一个机制就是一办法、一监管和五制度。一《办法》就是制定出台《镇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以此规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编外用工的管理,对组织管理、岗位要求、指标申请审核程序、人员招聘和管理、经费保障和劳动报酬、监督检查和考核等进行了统一明确,规范编外用工行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用工的合法权益。一监管就是建立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五方协同监管制度,构建了政府购买服务与编外用工经费安排的衔接机制和编外用工审计监督机制, 将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对全区各部门(单位)的巡察和区审计局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严防超编外岗位指标用人和超标准发放薪酬等违规违纪行为。五制度就是编外用工日常管理的五个制度,即管理实名制、劳务派遣制、合同管理制、薪酬绩效制、调剂使用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信息全录入系统,进行实名管理;对新招录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由各家定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编外用工到用人单位;所有编外用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均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委编办存档或备案;按照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还可根据需要在全区各单位进行指标调剂。

三、开发“一个系统”,全流程实现智慧管理。在全市率先开发了“镇海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加强编外用工“指标—人员—经费”精准管理。一是功能分模块设计。系统由“编外机构管理”、“岗位管理”、“编外用工”、“考核管理”和“编外业务”五个模块组成,将办事审批、人员招录、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环节嵌入其中,把原来的“人员跑”变为“数据跑”,办事环节数比系统开发前大大减少。二是人员分岗位管理。为提高编外用工管理精准性,设立管理辅助、专业技术、工勤三大类岗位类别,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模式。在系统中,锁定各单位的编外用工岗位信息,需要变动的,在更新好人员信息后,只需在系统内填写岗位变动申请,由主管部门和区委编办网上审批,即时办理,既大大提高了编外用工日常管理效率,又确保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据实时更新、底数清楚。三是数据分类型分析。根据涉及编外用工的各种工作需要,对全区编外用工数据分不同的类型进行收集、统计和分析,研究编外用工的行业分布、专业结构、年龄学历等情况,为严控总量、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调整经费保障标准等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实现编外用工超前管理、科学管理和精准管理。

       四、实施“一项考核”,全视角提升用工效益。绩效考核从适用对象、考核等次比例、管理考核要求三个维度进行。区委编办会同区财政局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绩效考核,大大提高了编外用工的工作积极性。一是严控考核范围。考核对象以镇海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数据为准。二是明确等次比例。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各占总人数三分之一。考核优秀的每人奖励5000元,考核良好每人奖励3000元。三是严格考核流程。各用人单位加强日常考勤,制定编外用工绩效考核办法,按“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单位确认—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考核、公示,并在镇海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完成申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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