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鄞州区委编办向宁波市鄞州宝韵幼儿园颁发了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该园成为鄞州区第一家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幼儿园。
一是深入调研,严格审批。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要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该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审慎稳妥推进改革。宁波市鄞州宝韵幼儿园是荣安府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举办的非营利性的学前教育机构,该办主动对接国资部门,通过查阅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库,确认该园具有国资成分,符合浙江省学前教育法人登记的相关规定。在该区教育主管部门和该园所在首南街道的积极支持下,经过现场实地查看,网上材料审核,宁波市鄞州宝韵幼儿园领到了该区第一张幼儿园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是提升服务,改革创新。此次改革营造了民办与公办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政策制度环境,有利于激发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的积极性,缓解财政支出和机构编制压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繁荣发展,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使用的效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非营利的学前教育领域,降低了政府办学成本;有利于倒逼公办事业单位加快改革,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同时,宁波市鄞州宝韵幼儿园在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后,不改变民办的基本属性,不改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具有充分的自主权。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特色、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政府将加大对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公益机构的扶持力度,帮助、指导其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其按规定落实财务、审计、年度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民办公益机构的监督管理。下步,将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民办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构建多元参与、措施有力的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今后,该区将进一步优化政策平台,规范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管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公益机构,有机会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身份,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提高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