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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打好力量下沉“组合拳”激活基层执法“动力源”
 发布日期:2022-06-30
 

江北区通过推动力量下沉、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专编专管、建立编制“周转池”,实现执法队伍“沉到底”,下沉力量“管到位”,编制使用“做到实”,统筹调配“补到点”,有效破解编制资源紧缺的先天不足,为推动街道(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一、瞄准基层一线,推动执法队伍“沉到底”。为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落实部门执法力量向街道(镇)下沉的要求,出台《区级行政执法队伍下沉人员选派办法(试行)》。明确以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6家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形成合力,推进下沉人员选派工作落细落实。要求各执法领域根据街道(镇)监管执法需要,结合赋权情况、派驻机构设置情况,明确执法重点街道(镇)。同时,建立常驻和随驻两种人员下沉方式,明确规定下沉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分类明确下沉人员的工作模式和主要职责。

二、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下沉力量“管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区级部门派驻街道(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出台《区级部门派驻街道(镇)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加强派驻机构和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按照“部门主建、街镇主管”的模式,明确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实行派出部门和街道(镇)“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街道(镇)为主的要求,落实工作双向报告制度,理顺派出部门和街道(镇)关系。明确人事管理实行“县属乡用共管”的模式,同时规定派驻人员党团组织、工会关系及工资奖金福利、干部调整程序等,激发派驻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三、落实专编专管,实现编制使用“做到实”。对区级部门派驻街道(镇)机构的编制员额进行单独核定。由区级部门综合考虑派驻街道(镇)的人口、区域面积、监管对象数量、监督检查工作量、行政处罚工作量等因素,拟定派驻街道(镇)机构的编制分配方案,经论证审议后由区委编办发文予以固化。同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将编制和实际在岗人员纳入数字化平台单列管理,防止派驻机构人员编制被区级机关混用和挪用。实行专编专管专用制度后,派驻机构的锁定人数从203人增加到254人,人员力量增加25.1%。

四、建立编制“周转池”,确保统筹调配“补到点”。为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强化编制资源统筹调配,解决满编行政执法队伍因承担重大阶段性任务、改善人员结构等需求,出台《江北区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通过打破常规的编制管理模式,建立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周转池”,打造“控制总量、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管理方式。同时,建立多部门动态管理联动机制,明确实施范围、适用条件和不予使用情形,并建立全周期跟踪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周转编制被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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