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宁波市江北区围绕省委和市委关于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统筹推进辖区城乡社区“定编码类型、定功能职责、定组织架构、定岗位员额、定保障机制”(简称“五定”)工作,定出了组织凝聚力、多元协同力、整体战斗力,找到了助推城乡社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金钥匙”。
一、重塑组织架构,定出了社区布局的新场景
聚焦人口密度、空间形态和功能布局情况,以有利于加强全面领导、有利于实现高效治理、有利于强化精细服务为出发点,分类推进辖区137个城乡社区“定编码类型、定组织架构”工作。
一是做细社区分类标准。一方面,综合考虑城乡社区的人口规模、辖区面积和经营主体等因素,按指标权重划分为一般社区、较大社区和特大社区三类。另一方面,根据城乡属性、产业形态和主导功能等因素,按功能特征划分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产业型社区三类。同时,结合居民构成、小区特征和物业模式等差异情况,将城市社区细分为拆迁安置型、村改居型、商品房型和混合型四种;将农村社区细分为城镇化村和其他乡村两种。上述分类完成后均给予对应编码,形成“一社区一编码”纳入所在街道(镇)“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实现城乡社区站点与基层治理系统的衔接贯通,并为精准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做强社区组织架构。从组织凝聚力、政治领导力、模范带动力、动员号召力入手,构建党建统领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纵向上,城市社区建立社区党委、小区党总支、网格党支部、微网格党小组的四级组织体系,农村社区建立行政村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微网格党小组的三级组织体系,在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全覆盖基础上,形成上下贯通、运转有力的组织体系“动力主轴”;横向上,推行小区物业,业委会、在册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支部,形成在社区党委引领下、物居业“三驾马车”协同参与治理的组织运行机制。
三是做优社区网格管理。按实际管理工作量,动态优化城乡社区网格,按照每300-500户划分城市社区网格540个、农村社区网格211个,再以每50—80户划分微网格3330个,并按相对集中的具备专业属性的区块划分为专属网格75个。同时,按“1+3+N”配备网格力量,把“两代表一委员”、“三官三师”(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综合执法力量、协辅力量等870名组团力量编组到网格,与网格内党员、志愿者、驻格企业员工等其他力量组成网格团队,形成“力量在一网集中,问题在一格解决”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网格平战转换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厘清功能职责,定出了社区服务的新方向
聚焦破解社区任务多、管理粗、权责不对等问题,开展城乡社区“定功能职责”工作,编制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持续推动社区减负提能增效。
一是全面梳理工作事项。按照城乡社区“民主自治、为民服务、平安建设、人居环境、强村富民”等基本功能,组织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对城乡社区法定职责事项、协助配合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各城乡社区的特色功能,梳理各社区(村)特色服务管理事项,分别形成88项城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99项农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28项城乡社区特色管理服务清单,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努力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
二是清理规范下沉事项。对梳理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中协助配合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按照合法、合理、合规的要求逐项审核,凡是不符合“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上级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有推动工作的实际需要”这三个标准的,一律清理规范,共计23项。此外,对保留的事项明确上级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分工,完善需要街道(镇)与城乡社区开展工作协同的具体措施,切实厘清职责边界,防止推诿扯皮、增加基层负担。
三是建立事项准入机制。制定出台城乡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准入机制与联席会议审核制度,区级部门或街道(镇)有新增工作事项需要进入城乡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的,须经联席会议规定程序审核确定,并完成职责交接后方可纳入清单。同时,准入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修订、废止或其他变化等不适宜继续在城乡社区实施的,经联席会议审核后确认退出。对于区级部门将清单以外、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随意转嫁给城乡社区承担的,明确可以拒绝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三、夯实要素保障,定出了社区队伍的新动能
聚焦“人”这个关键要素,通过城乡社区“定岗位员额、定保障机制”工作,充实基层力量,稳定工作队伍,重塑全周期培养发展体系,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一是建立员额体系,确保“用得上”。坚持“严控总量、满足急需,核准使用、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城乡社区不同类型和综合指数测算,将社区“两委”专职成员、专职社工、专职网格员等一体纳入员额管理,核定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745名,达到每万常住人口配置21.4名,并按照每年常住人口数变化情况实行员额动态调整。同时,建立员额周转管理制度,周转员额数由区里统筹调配,用于保障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建设、承担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和因区划调整、开发新建、撤并整合或者社区规模、类型性质等发生较大变化的社区补充使用。
二是完善薪酬体系,确保“留得下”。将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按照工作年限、教育程度、职业水平、工作职责等分为“三岗十八级”,并建立岗位成长体系,对年度考核优秀、学历提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可相应提升等级。同步建立对应的工资水平增长机制,社区正职、副职和其他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不低于全市上一年度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1.3倍、1.1倍。此外,配套实施职业资格津贴、“领头雁”专项奖励、书记“头雁年金”和“功勋”荣誉津贴等制度,充分保障薪酬待遇,破解“招不来、留不住、流动大”难题,坚定了社区专职工作者扎根基层、奉献社区、服务居民的信心。
三是健全培养体系,确保“干得好”。健全并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能力提升、职业成长和职业认同体系,坚持像培养机关干部一样培养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街道(镇)“优苗计划”,通过“大脚板走一线”“岗位大练兵”等行动锤炼专业能力,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同时,打破晋升天花板,树立“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形成“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正副职—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街镇党政班子成员”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把长期扎根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社区干部定向考录公务员、事业编制,让优秀的人才看到希望,激发了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