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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特色工作盘点│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发布日期:2024-01-16
 

编者按:2023年以来,宁波市委编办聚力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五定”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放大改革先行成果,进一步提升网格管理、队伍建设质效和基层治理效能,为高质量筑强基层基础“五大底座”提供有力支撑。工作做法分别在《浙江省委编办简报》2023年第4期和第7期刊发推广,在全省现代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相关典型案例在《宁波日报》头版刊发,并入选全市第一批“联镇街入村社、走企业访群众”破难典型案例。现将有关做法转发如下,以资共鉴互学。

全省现代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场

变革重塑   夯基赋能

宁波市着力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根据省委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系统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变革重塑、夯基赋能为突破,构建完善党建统领、上下贯通、整体智治、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一、重塑机构职能,实现基层统筹能力大提升

针对基层机构职能交叉、人员力量分散、条块关系不顺、行政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整合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派驻机构,推行基层“大部门制”,推动机构重整、职责重构、力量重配。改革后,全市乡镇(街道)的机构数量由改革前的1583个精简为969个、精简比例达到40%,机构设置更加精干,职能运行更加顺畅,人员配备更加优化,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全面加强。

一是精干扁平设置机构。将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分为一般、较大、特大三类,对应一般、较大、特大乡镇(街道),机构限额分别为6个、7个、8个,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兼任主要负责人,实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分工、压实责任,形成分工清晰、统一协调的高效组织体系。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项主要职能,乡镇(街道)机构按照“1+4+X”模式综合设置,其中:“1”为综合信息指挥室,“4”为党建综合办公室、发展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X”为根据不同类型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设置的特色机构。

二是加强人员岗位管理和中层职数统筹。结合乡镇(街道)机构职能整合,优化人员编制配备,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根据乡镇(街道)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履职实际,统一编制乡镇(街道)岗位目录,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名称、具体职责和任职要求,乡镇(街道)和部门派驻人员均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实行定事、定岗、定人,推动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乡镇(街道)机构个数与中层职数适度分离,乡镇(街道)中层职数以上一轮机构改革核定数为基数,在县域范围内实行总量管理、统筹使用、按需调配,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交叉任职、统筹使用,部门派驻机构干部可担任或兼任乡镇(街道)相应中层职务,实现干部使用一视同仁。

三是进一步理顺条块权责关系。总结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经验,区分不同类型的乡镇(街道),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责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并严格执行职责准入审核,做到权责利对等,进一步为基层扩权赋能,切实提高乡镇(街道)风险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也能有效承接的权责事项“清单式”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梳理明确乡镇(街道)权力事项124项、“属地管理”事项76项、行政执法事项312项、政务服务事项180项、村社履职事项42项和协助配合事项52项。在此基础上,深化基层网格治理,做优做实基础网格、专属网格及微网格,切实筑牢治理“底盘”。

二、强化编制统筹,实现基层资源力量大提升

针对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人、财、权和职责不匹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等基层治理老大难问题,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推进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大力推动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改革后,纳入乡镇(街道)管理的人员编制数占到区(县、市)编制总数的40%,县乡两级人员编制比例由7∶3变为6∶4,基层管理服务力量进一步加强,人、财、权、责匹配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推进编制资源下沉。坚持控总调优、减上补下,在60%的执法力量已经下沉基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下沉,按照一般乡镇(街道)增加4名、较大镇街增加7名、特大镇街增加9名的标准,累计下沉编制1107名。经测算,编制下沉以后,全市90%的执法力量在县乡,其中乡镇(街道)占比达76%。通过改革,纳入乡镇(街道)管理的人员编制数,一般乡镇(街道)平均达到70名、较大街镇平均达到100名、特大街镇平均达到150名,纳入乡镇(街道)管理的人员较改革前提高35%以上。

二是保证人员力量到位。部门下沉到乡镇(街道)的编制实行“县属乡用”,在区(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增加“下沉人员编制”模块,人员编制实行专管专用。编制下沉后,为确保人员实打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属地管理制度机制,人、财、物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人员任免、日常管理及工资、考核、奖金均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党组织关系、工会关系转入乡镇(街道),保障乡镇(街道)对下沉人员的刚性调控、统筹调配。

依托智治平台加强对下沉人员的调度管理

三是加强编制统筹使用。允许基层打破身份界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推行乡镇(街道)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统筹使用,乡镇(街道)之间编制统筹使用,乡镇(街道)与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同步指导各区(县、市)建立健全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实现乡镇(街道)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绩效分配同工同酬。建立基层编制和中层职数周转制度,各区(县、市)建立100名左右的基层编制周转池,并以县域内现有乡镇(街道)中层职数总量为基数,调剂5%建立中层职数周转池,保障乡镇(街道)承担重大阶段性任务、改善人员结构、引进紧缺人才等用编用职需要。

三、突出贯通协同,实现基层治理效能大提升

针对县乡之间监管执法权责边界不清、推诿扯皮以及多头重复执法、基层执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指挥协调、执法联动、问题联处工作机制,创新运行模式,强化平战结合,形成基层治理整体作战优势。改革后,乡镇(街道)整体智治能力得到有力提升,问题收集、处理、反馈比传统模式效率提升近60%,网格事项办结率为98%,群众评价满意率达98%,县域内90%以上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街道),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网格员下沉网格“零距离”服务群众

一是建强“一体化”指挥体系。迭代升级区(县、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筹整合各类中心、平台,打造集运行监测、矛盾调处、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于一体的区(县、市)社会治理中心,作为区(县、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20名。同时,做实建强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由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党群工作副书记兼任,每个指挥室配备3-5名专职人员,健全完善事项受理、分析、流转、处置、督办、考核等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一般事件依托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处置办结、重大事件上达区(县、市)社会治理中心处置办结并限时反馈。

二是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坚持应统尽统原则,将专业执法队伍整合为8支,在此基础上,推动执法职责和资源向乡镇(街道)下沉,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97个赋权的特大街镇实行“镇队合一”体制,以街镇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将与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县级下放审批服务清单相匹配的高频、易发执法事项依法下放,构建审批服务、监管执法全周期管理链条,实现监管与执法无缝衔接、一体实施;其他乡镇(街道)实行联合执法模式,建立非实体性的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统一调度辖区内各条块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基层“看得见、管得牢、管得好”。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协同机制。按照“大场景、小切口”理念,聚焦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细化部门间、县乡间职责颗粒度和责任分界点,通过数字赋能、优化流程、完善制度,梳理形成多跨协同、集成联办事项,建立健全县乡联动机制,构建闭环管理工作体系。比如,针对建筑垃圾倾倒问题,将该事项拆解细分为14个具体应用场景,明确各场景牵头部门、若干协同部门,街道(镇)的职责边界,并逐项编制场景化协同配合范例和工作流程图,并出台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属地联动执法”工作方案,有效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基层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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