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委编办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重心下移、待遇激励、体系优化,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下沉人员属地管理。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出台《宁海县行政执法人员下沉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乡镇对下沉人员的刚性调控、统筹管理;健全下沉人员考评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下沉人员单项考核,优秀比例达25%,比部门内部考核提升5个百分点,拓宽下沉人员选优晋升渠道。
二是落实专项激励待遇倾斜。率先出台《关于深化部门下沉乡镇(街道)力量考核激励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我县行政参公人员待遇总额中另行划拨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提高执法下沉人员奖金待遇,事业编制下沉执法人员参照行政参公人员标准执行。
三是加强乡镇统筹协调力度。将下沉人员待遇、经费管理、激励举措全部下沉,并将考核激励专项经费纳入“乡镇倾斜专项”,由乡镇根据下沉人员执法考核结果统筹发放。我县下沉人员管理工作也被市级作为亮点加分项向省级推荐,“大综合一体化”考核由第一季度全省第85名跃升为第四季度全省第5名,列全市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