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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委编办推行“三心”工作法提前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1
 

慈溪市委编办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作为,通过“三心”工作法提前完成全市300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细心管理夯基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新要求,做到政策清楚、业务熟悉。根据2023年度全市机构编制文件,梳理、汇总和掌握全市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及调整情况,印发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及日程安排,特别强调因登记管理系统对开办资金增减超过20%,必须先办理登记事项变更,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年报公示的操作流程,避免产生涉及变更单位不明确流程重复操作提交的情况。同时,在日程安排上以各主管部门为单位确定申报批次,有效缓解往年扎堆上报、忙闲不均等问题。

二是专心服务提效能。进一步更新完善服务指南与操作手册,在机构编制网及业务工作群中予以公告,为操作人员提供图文指南样本。按照“事业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管理部门公示”的流程要求,列清列明常见问题,将容易出错的环节配上对应的系统配图,详细解释材料提交错误、流程退回等情况下如何进行操作,使具体经办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实行“马上办”和“容缺办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确保相关人员办理业务时“一次能办好。”同时,建立“每日清零”制度,安排专人实时比对更新办理情况跟踪表,做到符合条件的申请当日提交当日结清,大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用心把关强规范。坚持从严把关申报材料质量,对填报信息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先予退回,再逐一通过电话、浙政钉等方式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指导,要求补正补全,保障各单位规范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同时督促下属单位较多的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情况、变更登记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资产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有序做好到期换领、登记事项变更、年报公示等工作,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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