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委编办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有效破解执法下沉人员管理难题
 发布日期:2024-03-29
 

宁海县委编办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构建人员编制统筹使用、薪酬待遇优化倾斜、绩效评估公平全面的基层人员管理模式,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有益借鉴。

一、编制资源“一线下沉”,确保执法力量“沉得下”。一是打破编制使用壁垒,盘活编制存量。针对基层工作特点,创新“172”乡镇(街道)编制配置体系,推动乡镇(街道)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乡镇(街道)之间行政事业编制、乡镇(街道)与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服务保障乡镇(街道)承担重大阶段性任务、改善人员结构等需要。二是实行编制临时周转,统筹编制使用。探索建立“控制总量、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管理方式,有效推动基层机构编制供给侧改革。出台机构编制周转制管理细则,明确周转编制使用条件和期限,确保周转编制真正用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基层一线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有效破解编制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三是优化编制管理模式,推动力量下沉。统筹核准各行政执法队、基层站所执法下沉编制,实行“县属乡用”单列管理,明确执法下沉人员名单,鼓励新晋执法人员积极下沉,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

二、绩效考评“一线落地”,确保执法力量“干得好”。一是执法力量分类考核。将下沉人员分为常态集中办公、定点常驻、随叫随驻三类,建立下沉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下沉人员分类制定考核办法,明确个性化考核标准,实行分类考核,着力提升乡镇(街道)的指挥效能与话语权,有效增强队伍整体凝聚力。二是基层执法综合评价。部门下沉乡镇(街道)力量由乡镇(街道)牵头考核,全面评估下沉人员的工作表现。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专班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提供下沉人员考核意见,最终形成执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激励经费挂钩,持续激发下沉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履职效益全面评估。部门下沉执法人员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体系单列考核,由乡镇(街道)结合县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建议后,全面评估下沉人员政治站位、工作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履职效益,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部门执法下沉人员单列考核优秀比例为25%,相较于部门内部考核优秀比例提升了5个百分点,进一步拓宽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选优晋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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