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巡察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0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3月28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波同志,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林红同志,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县委编办邬海燕主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林红同志在反馈中指出,县委编办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统计服务,在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着开拓进取意识不够强,统计服务职能有待提高等问题。

李波同志对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他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态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来抓,当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二是强化责任当担,严实举措提升整改质效。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答好巡察整改的“政治答卷”。三是深化成果运用,综合施治助推事业发展。要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体现到提升党的建设水平、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来。

最后,县委编办主任邬海燕代表全办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很中肯、很深刻,我们闻过则喜、照单全收、彻底整改。具体要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注重压力传导,坚决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做到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常态长效,坚决做到成果运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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