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8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6月28日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一、在“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还需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推进县域机构编制工作现代化有待深入”方面
(一)关于“机构编制的精准有效配置还需优化,监督指导编制使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在推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动态科学规范管理方面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聚焦“一办法三重点”,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改革,印发《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推进指标分类核定、薪酬绩效改革和全周期闭环管理等,构建多部门联动协同闭环管理机制。
2、针对“对教育编制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力度、对编制使用评估问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完成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供给侧改革要求,印发并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中小学校教职工机构编制职数的管理、教育资源和教辅机构调整优化、办学模式、管理机制以及部门协同机制的健全。
3、针对“指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加强对各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年报公示工作的指导督促,按期做好年度报告公示。组织新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宁波市新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今后将继续组织好年度新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
(二)关于“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和职能转变还需深入”问题的整改。
4、针对“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实际运行仍有不畅”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根据上级部署,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新拟订了县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针对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划转县综合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事项,规定明确监管和执法职能分工。配合制定赋权事项,确保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5、针对“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治理效能有待提升,适应乡镇的基层治理组织框架和编制使用方式还需完善。”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强化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中枢作用,印发《关于调整优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通知》。强化探索创新,进一步细化乡镇岗位职责管理,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治理效能。
二、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在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不够到位”方面
(一)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6、针对“岗位廉政风险点和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未按照风险等级进行评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细则不够健全,逐级党风廉政谈心谈话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细则,全面开展逐级党风廉政谈心谈话。
(二)关于“关键环节风险防控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7、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支出权限和流程等,建立了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制度。
(三)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8、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财务规定执行。
9、针对“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做好财务报销各环节的审核。
三、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方面
(一)关于“支部建设规范化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0、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具体举措:下步将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并做好详细记录。已召开支委会议专题学习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下一步,县委编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长效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将整改落实工作引向深入。解决巡察反馈中发现的问题只是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的第一步,我办将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始终如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确保不反弹不回潮。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的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抓好建章立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根源,及时出台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立运作程序规范、管控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强化制度执行。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防止干部工作不正之风。
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作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不断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性修养和理论武装,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风廉政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工作,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作风督查力度,让“干净且干事、干净加干事、干事能成事”蔚然成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59971576。
中共宁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