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闪光言行之星”人员名单公示 |
时间:2013-12-25 10: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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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闪光言行之星”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省编委办有关要求,经机关各支部和各县(市)区编委办民主推荐,办党总支讨论研究,确定下面5名个人为宁波市编委办系统四季度“闪光言行之星”,特此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12月25日起到12月30日止,共5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编委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电话:
联系单位:市编委办综合处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
邮编:315066
联系电话:0574-89186207
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宁波市编委办系统四季度“闪光言行之星”公示名单
市编委办综合处主任科员 詹 婷
海曙区编委办综合科副科长 陈 俊
北仑区编委办副主任 金 芬
慈溪市编委办登记局局长 项奇科
宁海县编委办机构编制科科长 王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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