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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9-05-21
 

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市委工作机关,正局级,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县(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权限审核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等管理机构设置。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配合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部门主要职责。指导市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当地副局级及以上行政机构设置。按权限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专项编制总额。负责市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系统的行政机构职能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及指导协调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用工范围和规范管理。

(五)审核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以及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审核区县(市)相当于当地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管理事业单位报备员额。负责市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系统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国家、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七)指导并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用职计划核准。

(八)负责市本级并监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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