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0-11-11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

(二)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权限审核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等管理机构设置。

(三)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各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配合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部门主要职责。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

(四)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各镇(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区各级行政编制、专项编制的分配和调整。负责及指导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范围和总量控制。

(五)审核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及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管理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协助管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在我区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用职计划核准。

(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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